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胡家兴
中国电镀网讯:近日,万州警方成功侦破一件环境污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等三人,消除了污染源。
2009年,曹某某(男,45岁,万州人)看到了生产螺丝的商机,注册成立了一家五金公司,公司住所位于高梁镇。几年经营下来,公司利润十分有限。此时曹某某思考,如何降低生产成本以提高利润,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电镀环节。
在此之前,曹某某一直将加工出来的螺丝送到有正规资质的电镀厂进行加工,成本十分高昂,故其一直想找机会搞自己的电镀作坊。2016年9月,曹某某找到自己一位朋友周某某(男,44岁,万州人),与其商议合资建电镀厂的事宜。开始筹建电镀厂时,曹某某、周某某也向同行咨询过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但得到的结果是,“这个证不好办,规模小的根本办不下来。”后来二人商量,本来筹建的电镀厂规模也不大,去办证还得交钱,干脆不办手续“躲着”干。二人很快达成共识,共同出资着手建厂。为逃避检查,二人将厂房建在了农村偏僻的地方,周某某请来了自己的懂电镀技术的亲戚杨某某(男,45岁,湖北人)负责电镀作坊的生产经营。11月,电镀作坊开始投入使用。由于电镀作业所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锌、镍、铬等重金属,容易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危害周围人群的生活。为了防止被人察觉,曹某某等人私设暗管将有毒有害废水排至外环境,行事极为隐秘。
随着时间的推移,曹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开始被察觉。2018年7月,万州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举报,称高梁镇某村有一个电镀作坊,可能污染环境。接到举报后,治安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前往举报地点展开调查,但此时,曹某某等人已将电镀作坊及设备转移至别处,只留下了一个空空的厂房。警方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同时通过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线索,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部分信息。在案件侦办取得一定进展后,警方继续加大侦查力度,四处实地走访调查,对犯罪嫌疑人紧密追踪,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非法电镀作坊的新址。2018年12月18日,治安支队联合高梁派出所在太白街道某村一家具厂内,将正在进行电镀作业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随后,曹某某、周某某也相继落网。经检测,曹某某等人通过电镀作业排放的废水中,锌、镍、铬等重金属含量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万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