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宝华东莞电镀加工厂 东莞五金电镀加工厂东莞塑胶电镀加工厂 作者:www.diandu365.com
南方网讯 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近日发布的《2010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由于近年来广东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全方位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至2010年,在全省经济总量持续年均递增10%以上的情况下,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的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7年呈下降态势。
一增三降 据了解,2004年至2010年,广东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而在此期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的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断下降。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人均综合用水量分别是560、499、494、493、486、483、450立方米;万元GDP的耗水量分别是290、211、175、151、129、119、10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是171、135、108、95、80、76、65立方米。
专家指出,广东3项用水指标连续下降,表明广东近年来建立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全面发力,严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效果明显。
严把用水总量关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行流域水量分配。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分配、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的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兼顾现状与发展、水量水质双控制的五条原则,制订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并于2008年8月18日开始实施。在东江实施水量分配后,东江流域内的惠州、东莞等有关市也纷纷制定区域内水资源分配方案,按照省分配该市的水量,进行二次分配,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与此同时,广东陆续在其他主要江河流域开展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工作。2010年3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在鉴江流域实行水量分配。目前,《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已启动。广东省水利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其他主要江河的水量分配工作,力争在全省几大流域内建立以供定需、量水定产的水量倒逼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二是制订广东省行业用水定额。《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于2007年3月1日起颁布试行。通过试行,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发布。
严把用水效率关
据了解,广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节水法律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法规体系,从根本上提高用水效率。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流域水量分配、节水用水计划、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2009年4月1日起,广东上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新的征收标准体现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额取水不足 10% 的部分,加收 1 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 10% 以上,不足 20% 部分,加收 2 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 20% 以上,不足 30% 部分,加收 3 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 30% 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
据悉,广东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节水法规建设。深圳市于2005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用立法促进节约用水。珠海市于2007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广州市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东莞市先后制定了《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目前,该市正在加紧出台《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东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东莞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东莞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对节水的宏观控制和全方位管理。
在建立节水法规体系的同时,广东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2004年,深圳市被列为广东省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06年,深圳市被水利部确立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市从观念、机制、法制、管理、技术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挖掘节水潜力,压缩用水空间,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和2006年,全市供水增幅由过去10%以上大幅回落至3~5%,首次出现连续两年供水增幅负增长,万元GDP耗水量也连续两年大幅下降,分别为8%和11.53%,每年增加节水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2006年深圳市万元GDP耗水量29.7立方米(含农业用水),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22.8立方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深圳市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中获得全国最高分。东莞市被列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后,全方位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市政府将节水工作中的万元GDP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2个综合性指标纳入镇(街)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东莞市还启动了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从2010年起,计划用三年时间,对1988年以前建成的老化供水管道等进行更换改造。2010年,投资1.7亿元,完成市区16个住宅小区管网改造示范项目和全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完成改造管网长度1475公里。
严把纳污容量关
据了解,历经4年的艰苦努力,广东于2007年编制完成《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明确了不同水功能区划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现已完成了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明确水功能区管理范围、类别、水质保护目标等。
2008年,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排污口设置与变更监管制度,整治、搬迁或关闭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源;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城区、县城城区及60%以上的中心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水平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0年,实现粪便资源化率达到80%以上。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逐步淘汰浪费水资源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积极发展节水、节能、污染小、用水效益高的工业项目,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与此同时,各地不断加大治污和保护水资源力度。东莞市投入120多亿元,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污水处理系统。现已建成35项(在建2座)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能力208.5万吨/日,建成一级污水处理工程1项,处理能力260万吨/日。建成配套截污主干管网800多公里,实现污水处理城乡全覆盖。推进重点行业减排整治,对全市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进行分类整治,共关闭“四纯两小”企业153家;完成对60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成对349家企业安装环保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全面提高企业中水回用能力和出水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对水体的污染。中山市政府于2007年9月6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山市水资源保护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了纳污限制措施。
(南方网编辑:谢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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